近日,工信部表示为了进一步规范国内域名市场,提升域名服务质量,落实网络实名制。起草了《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而《办法》中一条规定引发了众人的热议,有国外媒体将其解读为:只有在中国注册的网站才能够在境内访问,会屏蔽未在中国地区注册的外国网站。对此,工信部表示“存在误解”,并称“不影响外企在华正常开展业务。”
即不得为服务器在中国、但域名不是在中国域名商中注册的站点提供入网服务。
据《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第三十七条规定显示:
要求在境内进行网络接入的域名应当由境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在境内进行网络接入、但不属于境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管理的域名,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不得为其提供网络接入服务。
不少网友将其解读为“要求国内提供互联网服务的网站域名必须在国内解析”,并认为“只有那些在中国注册的网站才能够在境内访问”,而那些非中国注册的外国网站将会被“屏蔽”。
对此,工信部回应称,该说法“存在误解”。并称,《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与全球域名管理体系没有根本性冲突,相关条款重点要求在境内接入的网站应使用境内注册的域名,不涉及在境外接入的网站,不影响用户访问相关网络内容,不影响外国企业在华正常开展业务。